遂宁市信访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信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 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 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负责接待来访。
5. 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 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
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信访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大抓基层大抓源头大抓化解浓厚氛围。继续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源头化解,努力将群众信访事项化解在基层。持续开展“案件评析”,组织牵头对重点信访案件开展案件评析工作,推动案件有力化解。
二是有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坚持发展和运用攻坚化解受理办理不规范重复信访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控增、减存、防变”体制机制,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合力解决好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开展“百案攻坚”行动,选定100件急难信访案件作为第一批重点攻坚对象,逐一细化职能分工,明确时限要求,统筹力量集中推动实现化解。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信访人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避免重访倒流。进一步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推行“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三是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要求,持续检视、深化、巩固法治化工作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时效、质效,切实做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四是做好信访稳定保障服务。严格落实信访重点人员“一人一策一专班”稳控措施和信访事项化解“五个一”包保措施,坚决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总结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稳定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确保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包含:办公室、办信科、网络投诉受理科、督查督办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市信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7.3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6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5年收入预算547.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
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3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5年支出预算54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80万元,占70%;项目支出164.50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7.3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6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3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47.3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6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80万元,占8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3万元,占6.90%;卫生健康支出15.18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其他商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 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5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安保服务费、驻京信访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访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退休费用和保险缴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退休费用和保险缴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3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02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及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市(州)来我市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及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稳定保障等工作开展,确保全市信访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0万元,其中:会议费1.7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信访工作联系会及信访重点工作推进会。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和“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任务全面完成产生的差旅费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0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2.71万元,上升 1.49%。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分类进行了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访安保服务、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燃料、维修和保养、保险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信访局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预算547.3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313.78万元;运转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69.02万元;其他运转类(常年项目)4个,涉及预算164.5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